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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全市城区、景区、园区开展第三轮 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
2022-10-07 01:09:40 字号:

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关于在全市城区、景区、园区开展第三轮

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

(2022年第7号)
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,切实保障全市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在全市城区、景区、园区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区域核酸检测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采样时间:2022年10月7日8:30——15:30

二、采样地点:采样点安排表附后,请居民主动配合乡(镇)、社区工作人员前往各核酸采样点就近采样。

三、检测对象:城区、景区、园区所有居民(包括本地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、临时流动人口、外籍人口等)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 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。

2. 提供本人健康码供采样时信息录入,全程佩戴口罩,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,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,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,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。

3.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宾馆、酒店、商超、农贸市场、沿街门店、城中村出租房、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,确保做到全覆盖,不漏一户一人。

4. 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、健康码为红码人员,以及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、残疾人、卧病在床等人员,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,请及时与村(社区)工作人员联系。

5. 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,要提前报告所在村(社区)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6. 请广大居民在检测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态,积极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,不恐慌、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。对拒不配合、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,扰乱秩序,瞒报、谎报、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、视频和言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7. 原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临时取消,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。

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10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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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编辑:邹向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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